汉萨同盟 · 系列
英格兰从未把科隆排除在特权之外。它同意了一条一般性的规矩:凡被逐出汉萨的城市即丧失对这些特权的使用。而把科隆逐出汉萨的,是汉萨自己。
1454年,但泽向普鲁士等级会议垫付了28,750匈牙利弗罗林,向波兰国王垫付了21,500弗罗林。 [CR] [M] 同一年,两个对手方,钱都出自一座城市的金库。等级会议在打仗。有人正请国王把这个省从他们手上接过去。但泽为同一笔交易的两半都出了钱。
它继续在掏钱。为把守军从他们占着的城堡里赎出来而付出的钱,约合90,250弗罗林,或144,400普鲁士马克。 [M] [E] Foltz 复原了但泽在1454至1466年这场战争中的全部支出,得出约470,000弗罗林,或752,000普鲁士马克。 [E] 每个数字都按它的来源给出的单位列在这里,两个总数给出两种单位,因为来源两种都给了。本页没有把任何东西换算成别的东西。
这些钱买下的是一场起事。1454年,普鲁士邦联(也就是但泽、埃尔宾、库尔姆和托伦,加上普鲁士的小贵族)起来反对条顿骑士团,把自己置于波兰的卡齐米日四世治下。 [CR] 仗打了十三年,1466年结束。但泽以船只、以信贷、以税款、以政治上的领头支持这场起事,而今人对它这一份的判断是,没有但泽,这场起事撑不下来。 [M]
汉萨不是交战的一方。汉萨方面和教会方面的调停人在谈判里进进出出,最后一个阶段里还有吕贝克自己的主教 [CR],同盟在这件事里的参与,也就到此为止。它的四座成员城市,对着当初给它们颁发特许状的领主打了十三年仗,而它们所属的那个联合体,在文献里出现时是一个善意的第三方。
现在把但泽的开销,摆到同盟领头那座城市能给出数字的最大一笔战争账单旁边。吕贝克在对丹麦那场战争上可以指认的支出,本系列前面已经出现过,比它小一个数量级。一座成员城市,在一场同盟没有宣战、没有出钱、也没有参战的战争上,花掉的钱是吕贝克在一场自己宣了战、自己出了船、自己打赢了的战争上能交代出来的许多倍。
这个比较是用文字做的,不是用数字做的,而且是有意如此。比较的两边都是复原:有人翻遍了留存下来的东西,判定哪些付款属于这场战争、哪些不属于,然后把它们加起来。把两个这样的总数并排印出来,会让人以为它们有一种其实两边都没有的精确。
但泽的这几个数字还带着一条提醒。三个数字都出自同一份研究汇编,三个也都落在本系列能够独立核对的那组数字之外,而那组数字覆盖的是另一类经济序列。Foltz 那个总数上的标签说明了它是哪一类数字。附录说明这三个数字从哪里来,以及拿它们做不了什么。它们被印出来而不是被删掉,是因为没有它们,就没有办法看出一座城市在这里做的事情有多大规模,而规模正是全部的要点。
第二次托伦和约于1466年10月19日签订。 [CR] 王室普鲁士(海乌姆诺地区、但泽波美拉尼亚和马林堡地区)归入波兰国王与王室的直接主权之下,并保留了自己的铸币、自己的等级会议、自己的军队,以及作为行政语言的德语。 [CR] [M]
把这一段读作一份清单:一个省被允许保留什么。铸币、一个议会、一支武装力量,以及办事所用的语言,几乎就是一个政体全部的运转部件,而但泽是保住了这些东西的那个省里最大的城市。此前但泽在自己城墙之外做的每一件事,对手方都是骑士团,而骑士团退出了画面。接替它的是维斯瓦河另一端的一个王室,而这个王室的谷物要送到任何人手上,都得顺河而下从但泽经过。
对但泽来说,这个变化是值得的。它换来了一位在维斯瓦河贸易上利益与自己同向、而不是相反的君主,也换来了一个更接近小邦、而不是成员城市的宪制地位。
从这里出发,很容易就把但泽从汉萨里划掉,通俗的叙述也确实这么做,通常还配上一句话,说这座城市开始渐行渐远。一个有自己的铸币、自己的等级会议、还有一位希望它的谷物流动起来的国王的地方,看上去确实像是一个已经长得超出城市联合体的地方。这是一种不需要任何证据就让人觉得站得住的推论,而这正是应该去找一点证据的好理由。
但泽没有离开汉萨。整个16世纪它都出席同盟大会。当同盟终于着手核定各成员每年应缴的数额时,但泽是额度最重的那几座城市之一。而且它向1669年的同盟大会派出了自己的代表 [CR],那是有史以来最后一次。
文献能支撑的说法,比一次退出要窄。1466年之后,但泽最有价值的关系通向克拉科夫和阿姆斯特丹,汉萨会籍成了若干项资产中的一项,而不再是这座城市政治的框架。以这种方式持有的会籍,并没有被放弃。它也不再是原来的样子:一座需要汉萨的城市和一座觉得汉萨有用的城市,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任何一份文件里都看不见,而当同盟向这样一座城市要什么东西的时候,它决定了这座城市的一切表现。
托伦的和议还在收尾的时候,伦敦市政厅的书记们正在出具认证,说明哪些商人属于汉萨。本系列的下一部分要读的,就是他们开出的名单。
会籍熬过了一次君主更换,是因为它本来就没有多少东西需要熬。这并不是因为没有人试过。从1418年起,各城市一直在设法造出一种带着义务的会籍,而他们一次次伸手去拿的那件文书,就是 tohopesate:联合起来,实际上指的是由具名城市之间缔结、有印信的防御同盟约,有明定的目的和明定的期限,每个成员出钱还是出兵、出多少,事先都摊定好。
1418年在吕贝克的一次同盟大会上,他们拟出了一份针对诸侯专断的盟约。成员之间的争端交付调停。谁破坏和平,成员就出钱或出兵来对付谁。大约四十座城市参与了这场谈判。 [M] 没有什么持久的东西从中出来。诸侯的专断也不是一个抽象说法。它的意思是:一位领主因为跟某座城市有过节,就把这座城市商人的货物扣下,而双方都肯到庭的法庭一个也没有。
1443年终于有一份 tohopesate 获得批准,而它只约束吕贝克三分区的城市。 [M]
1451年来了最大的那一份:二十八座结盟城市,汉萨里最重要的那些,期限六年,援助按地区分队来组织,也可以出钱代替出人。 [M] 普鲁士城市不在其中。
这些盟约都有两处毛病,而哪一处都不是因为不上心。
第一处是,每一个版本都只是局部的,而分界就落在这几十年的战争一再撕开的那道裂缝上:文德城市这个核心在里面,普鲁士城市、利沃尼亚城市和须德海城市在外面。一个不能把但泽包括进来的盟约防不住波罗的海,一个只限于一个三分区的盟约也不能声称替其余的城市说话。
第二处是,一份有期限的盟约,对一个没有期限的问题来说是用错了文书。Ahasver von Brandt 谈到后一个世纪放在同一位置上的那套安排时,根本不肯把它当作章程性的根基,理由是它是一份 Zweckvertrag:为某一目的而订的契约,上面带着一个到期的日子。 [M] 这一反对意见用在1451年那一份上,和用在后来那一份上一样贴切。一部会到期的章程就是一份条约。一座城市签了六年,就是签了六年,而想让它第七年还受约束的那个会议,只能回过头去再问一次。
于是1451年那个大盟约把这样一座城市留在了外面:三年之后,它开始自己掏钱打一场十三年的战争。那件本该让成员彼此负责的文书,在它最好的版本里,是一份普鲁士城市没有签的协议。各城市后来还在继续尝试,而那些尝试中的最后一次,是在没有任何外国条约可以倚仗的时候做的,出现在本系列后面。
同盟没有办法用协议来约束自己的成员。就在同一段年份里,它让一位外国国王的条约替它约束了其中一个成员,这件事发生的路径,起点在伦敦。
有几艘但泽的船打着丹麦旗号,参与了松德海峡里的一次袭击。几名英格兰证人发誓说吕贝克和施特拉尔松德的船也在里面,不过这两处的牵连大概可以排除。 [M] 消息还没有传到英格兰,但泽当局已经在给钢院写信撇清责任。 [CR] 那封信告诉人们,牵涉其中的每个人都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海上的损失被算在伦敦德意志商人这个整体头上,因为连带责任本来就是对待一个外国人团体的常规做法。而一座觉得自己可能被怪罪的城市,会赶在控告到来之前先写信,而不是之后。
1468年7月23日,钢院的官员接到通知:次日须就牵连一事到国王及其御前会议前答辩。 [CR] [M]
关于特权,他们没有得到申辩的机会。大法官把这些推到一边,要求提供20,000英镑的担保,即据称的英方损失总额,作为不拘捕商人、不查封他们货物的替代。 [CR] [M] 所谓保人,是指一个第三人,承诺在某人不为自己的债负责时代他负责。20,000英镑这样一笔钱要好几个保人,每一个都得在英格兰找得到,而且都得肯出面。保人本来就是坐牢之外的常规替代,这项要求也正因此才读得明白:一套日常的英格兰程序,被用在了一批人身上,而他们的特许状写明英格兰程序够不到他们。
没有一个英格兰人肯出面作保。御前会议于是转而接受商人们自己的具结。所谓具结,是一个人在法庭或御前会议前作出的正式承诺,若不履行某项写明的条件,即须付一笔写明的款项。然后它又推翻了自己。 [CR] [M] 这就把他们留在了出发的地方:要求仍然悬着,而没有合法的办法去满足它。
那一连串里没有任何东西是任意的。这就是一项特权正常运作时的样子。特权是一项授予,由一个当初有理由授予它、日后也能找出理由把它搁置的权力作出。一项特权在某个早晨值多少,就等于授予它的那个权力那天早上有多少宽纵。钢院的特许状先后得到一位又一位英格兰国王的确认,而被传唤的这些人,一辈子做生意都是在伦敦、在这些特许状之下做的。在大法官说话的那个房间里,特许状没能撑过开场。
接下来是海上的战争,以及一场漫长而断断续续的谈判,这些在这里都不叙述。它结束在一场于乌得勒支复会的会议上,也结束在一份条约里,而这份条约后果最重的一条,恰恰是从它里面拿掉的那一条。
同盟自己的制裁曾经写进过一份条约,而且值得照它当初写下的文字来读。1367年各城市在科隆用印缔结的那个邦联,为的是对丹麦国王作战,载有这样一条: [CR]
凡文德一方、普鲁士、利沃尼亚以及德意志汉萨全体、须德海、荷兰与泽兰的城市,若不照其他城市所摊定与核定的份额行事,其市民与商人便不得与本邦联内的一切城市有任何往来,因而无人得向他们买进,亦无人得向他们卖出;他们不得寻求任何港口出海或进港,不得装货,亦不得卸货,为期十年。
注意要执行它的是谁。这项制裁是分头落在各成员城市身上的,每座城市各管自己的市民:我们的人不买,我们的人不卖,我们的港口不开。汉萨没有任何官员可以居中来做这件事,条款里也没有为这样一个官员留下位置。一座想让违规者受罚的城市,必须自己动手罚他,还得指望别的城市也在这么做。
1474年,这项制裁被用到了科隆身上,而科隆在英格兰与汉萨的那场战争里一直保持中立。有四个举措把它落实下来,而每一步执行的是哪一方,都在变。
先是一个立场。按 Lloyd 对训令的解读,英王御前会议确实不愿丢下科隆人,但比起丢掉条约,它宁可丢下他们,前提是做法要保住国王的体面。 [M]
接着是一次替换。主约里提到把科隆人排除在外的那一处被删掉,换上了一条一般性的规定:凡被逐出汉萨的城市,在重新被接纳之前不得使用那些特权。 [CR] [M]
接着是一份声明。汉萨代表声明科隆已被逐出。 [CR] [M]
接着是一个日期。同日签订的一份附约规定,1474年8月1日之后,科隆的商人被排除在特许权之外,而那一天正是批准书要在布鲁日互换的日子。 [CR] [M] 批准是君主本人对其使者所签之物的确认。在他给出批准之前,使者的签字对他没有约束力。
英格兰没有把科隆排除出去。它同意了一条规矩,而触发这条规矩的是汉萨。
把这个对着1367年那一条来看。1367年,各城市写下的是一种每座城市都得自己动手、一座一座地施在自己市民身上的惩罚,背后除了它们肯一直施下去的意愿之外,什么也没有。1474年,一份英格兰条约替它们把它施了下去。
关于这个顺序本身,有一条提醒。四个举措全部出自 T. H. Lloyd,他是从英格兰一侧来处理英格兰与汉萨这场战争的,而本系列查阅过的其他任何叙述,都没有印证他给出的先后次序。科隆的商人丧失了特许权,这一点没有疑问。把他们带到那一步的起草过程,则只靠他一个人。
四步下来,英格兰通道里只有一个标记,而它不是那一次排除。
1474年2月28日在乌得勒支签订的条约恢复并确认了那些特权,保住了钢院的产业,规定了赔偿,并保证了与英格兰林肯郡的波士顿、林恩和赫尔相关的进出之权。现金赔款在此前几轮会议上已经降到15,000英镑,此时又减为10,000英镑。 [CR] [M] 爱德华四世于7月20日批准了条约,并再次确认了汉萨的特许权。 [CR] [M]
当作一份条款清单来读,这是一场一方收、一方付的和解,而它一向也就是这么被读的:替英格兰去谈的那些人把什么都送掉了。就纸面而言,这个读法是公道的。特权原封不动地回来了,产业保住了,赔款又降了一次,而一个对手在同一天丧失了对特许权的使用。
Lloyd 对这个读法的回应只有一句话。英格兰谈判代表愿意把一切都让出去,这一点在他们的训令里看得见。他写道,正是这一点让史家们习惯了接受训令所暗示的那个结论。“这是不实的”,而且这对谈成这份条约的那些人不够公道,因为他们并没有把什么都送掉。 [M]
Lloyd 真正提出的指控,比他所拒绝的那一条更重。他们放弃了对等原则(各方给对方的商人以自己商人在对方那里所受的待遇,因而一项让步是双向的),而这条原则一百年来一直是英格兰对汉萨政策的主要支柱。 [M] 它值多少,从这条路线的另一端最容易看出来。一个想在但泽卖呢绒的英格兰商人,没有自己的特许状可以依凭。他所有的,是这样一个说法:他的国王给伦敦汉萨商人的那些授予,为他自己在普鲁士买来了可以主张的资格。乌得勒支之后,他连这个也没有了。
同盟这项制裁到底有多少次奏效,说不上来。没有人把那些被威胁要施加的、真正施加了的、被规避掉的和后来撤销的开除,整理成一个可以清点的集合,因此没有比率可以引用。可以说的是,这是它当真起过作用的、有文献可证的最清楚的一例。
剩下的是一种不对称。在同一个十年里,同盟没能让自己的成员为共同防务出钱出力,却能让一份英格兰条约替它对其中一个成员执行制裁。这两件事同时为真,而后一件并不证明同盟强。它证明的是,别人的国家有那套强制执行的机器,而这些城市从来没能为自己建起来。
标签: [CR] 当时的记载 · [M] 今人依据当时记载所作的学术统计 · [E] 学术估算 · [D] 本页推算得出。本页没有任何数字是推算得出的,因此不出现 [D] 行。具体而言,没有任何弗罗林、马克或英镑的数字被换算成别的单位,也没有任何总数是把这里给出的两个数字相加而成的。
| 数字 | 标签 | 来源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十三年战争,1454—1466年;普鲁士邦联起事,把自己置于卡齐米日四世治下;第二次托伦和约于1466年10月19日签订;王室普鲁士保留自己的铸币、等级会议、军队和行政语言 | [CR]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2.3;第二份改组研究汇编的第2区独立给出,依据 Weise, Die Staatsverträge des Deutschen Ordens in Preußen im 15. Jahrhundert(15世纪条顿骑士团在普鲁士的国家条约)II no. 289;调停人一节则依据 Hanserecesse II.5 no. 443 | 各轮一致;不在 verification/ 的范围之内,那里只放经济数字 |
| 但泽,1454年:向普鲁士等级会议垫付28,750匈牙利弗罗林,向国王垫付21,500弗罗林 | [CR] [M] | 经济研究汇编,§1 | 不在 research/verification/ 的覆盖范围内。那些核验文件覆盖的是另一组经济数字,够不到这些。这个数字带着这条状态发布,而不是被删掉,并且从未被换算成别的单位 |
| 为把守军从城堡里赎出来的付款:≈90,250弗罗林,或144,400普鲁士马克 | [M] [E] | 经济研究汇编,§1,其中把这个合计数与1454年有记载的那两笔垫款区分开 | 不在 research/verification/ 的覆盖范围内。与上一行同状态。两种单位都给出,因为来源两种都给了 |
| Foltz 对但泽1454—1466年间支出的复原:≈470,000弗罗林,或752,000普鲁士马克 | [E] | 经济研究汇编,§1,引 Foltz | 不在 research/verification/ 的覆盖范围内。一项复原,并已如实标注。它是本页最大的数字,也是最软的一个,因此第一节里建立在它之上的那个比较是用文字做的 |
| Tohopesate 的序列:1418年的尝试,约四十座城市参与谈判,没有持久的结果;1443年获得批准,但只限于吕贝克三分区的城市;1451年,二十八座结盟城市,六年期限 |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2.4(Wubs-Mrozewicz;Henn 1991;Hanserecesse I.6–I.7);1451年的盟约及其地区分队,见第二份改组研究汇编的第2区(Seier 2012) | 各轮一致;不在 verification/ 的范围之内 |
| von Brandt 的反对意见:一份 Zweckvertrag 不能充当章程性的根基 |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2.4,引 von Brandt, Hansische Geschichtsblätter 1956, p. 67 | 他对一套更晚的安排所下的判断,在这里被往回套用,并具名归到他名下。它写明的期限没有引出来,因为那个期限不在本页的数字清单之内,而且它会落在离1367年条款自己那个十年期限只有一段之隔的地方 |
| 1468年7月23日:钢院官员接到通知,须于次日到国王及其御前会议前答辩;要求提供20,000英镑的担保,即据称的英方损失总额 | [CR]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3.3,出自 T. H. Lloyd, England and the German Hanse, 1157–1611(英格兰与德意志汉萨,Cambridge 1991),直接读原书 | 来源出自一位学者,已披露。Lloyd 是从英格兰一侧处理这批材料的,此事没有查阅第二种叙述 |
| 1367年科隆邦联的排除条款,逐字引出,连同它的十年期限 | [CR] | 形成研究汇编 §7,引邦联特许状,Hanserecesse I,1 no. 413,1367年11月19日 | 照引而不转述,因为强制执行的机制只在这条款自己的语法里看得见:每座城市,各自对自己的市民 |
| 乌得勒支条约于1474年2月28日签订;现金赔款在此前几轮会议上已降到15,000英镑,此时减为10,000英镑 | [CR]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3.3,出自 Lloyd | 来源出自一位学者,已披露 |
| 1474年8月1日之后,科隆的商人被排除在特许权之外,那一天批准书要在布鲁日互换;爱德华四世于7月20日批准条约,并再次确认汉萨的特许权 | [CR]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3.3,出自 Lloyd;形成研究汇编 §7 独立给出同一顺序 | 结果在两份汇编之间得到互证;起草的先后次序则没有,见下面的说明 |
| 最后一次同盟大会在1669年召开 | [CR] | 从本系列的开篇带过来,开篇已经把这个日期给过读者了 | 这里用到它,只是因为关于但泽继续在籍的那句话,离开这个年份就写不出来。同盟大会本身(它的议程、出席情况,以及它议定了什么、没有议定什么)属于本系列的最后一部分,这个日期在这里不带任何出席人数,也不带任何场次计数 |
| 叙述年代序列:1418、1441、1443、1451、1454、1466、1468、1474 | [CR] | 通行的年代序列,已与形成研究汇编和改组研究汇编相互核对。1441年是本页所覆盖那一段的左边界,只出现在页面的版面部件里 | 三轮检索一致之处:上文的“各轮一致”指的就是这个,而它与已核验不是一回事 |
| Lloyd 所说的“一百年来英格兰对汉萨政策的主要支柱” | [M] | 改组研究汇编 §3.3,引 Lloyd | 他对这项政策的定性,照他的原话转录并归到他名下。这不是本页自己算出或自己主张的一段时长 |
乌得勒支的起草顺序只出自一位学者。图里的四步(御前会议的立场、那处删除以及替换上去的一般性规定、代表们的声明,以及为效力定下日期的附约)全都出自 T. H. Lloyd,他处理的是英格兰这一侧。本系列查阅过的其他叙述都没有列出这个顺序,图上每一步的证据标签把这一点说了出来,而不是把它抹平。在两份汇编之间得到互证的是结果:科隆的商人自1474年8月1日起丧失了对特许权的使用。
本页来源的状况。形成研究汇编与改组研究汇编作为整体未经核验:它们是未经加工的研究输入,没有人对它们的叙述性断言做过独立的核验。支撑本系列的 verification/ 文件只覆盖经济数字,够不到上面那三个但泽战争财政数字,因此那三个数字各自带着自己的一行状态说明。
有意略去的部分。更完整的复述会带上的四样东西,这里没有。科隆被逐出的年份和它重新被接纳的年份,在形成研究汇编 §7 里都有记载,而这里是有意不引:没有它们,机制照样读得通,而且 Lloyd 自己关于乌得勒支妥协的叙述里也没有被逐出的日期。1466年之后但泽仍然在籍,这一点只用文字说明。支撑它的那些计数、各城市的年费额度和摊派年份,属于本系列的第九和第十部分,在这里引出来会与第八部分所依托的另一个数字相撞。第一节里的那个比较,比的是吕贝克在丹麦战争上的支出,本系列第六部分给这笔支出印的状态是【无从核验】。这个比较的两边都是复原,因此它是用文字做的,两个数字谁也没有摆在对方旁边。另外,关于被逐出汉萨这件事有多少次奏效,这里不给比率、不给计数、也不给比例,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把威胁要施加的、真正施加了的、被规避掉的和后来撤销的开除都编码进去的总体,这样的比率也算不出来。